好的,我会根据您的要求对这篇文章进行改写,保持原有的语义,并在细节上做一些补充,使文章更加丰富和生动。
---
我是棠棣,一名热爱历史的追随者。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,一起分享那些古老的智慧和当今的思考,聊聊那些曾经的风云变幻。君子一生,应当专心学习与交友。
“有饭大家吃,有吃大家饱。”
这句口号曾在延安的早期岁月中广为流传,也是那些怀揣理想的知识青年在初到延安时最直接、最鲜明的感受。对于革命队伍中的每一位成员来说,吃穿住行都由国家和集体统一安排,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需要都可以通过公家系统得到解决。每月,大家还会领到一笔少量的津贴和生活必需品,确保最基本的生存条件。
1942年1月,西北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标准如下:
1. 每年发给两双夹鞋(或一双夹鞋,一双草鞋),以及一双棉鞋;
展开剩余85%2. 每年发给一双毛袜(或半斤羊毛线);
3. 每年发给一件衬衫,一条短裤;
4. 每年发给两顶帽子(其中一顶为夹帽,一顶为棉帽);
5. 每年发给两条手巾(其中一条毛巾,一条粗布手巾);
6. 每年发给两块肥皂;
7. 每年发给一磅精盐;
8. 每人每年发一把牙刷;
9. 吸烟的同志每月发六两旱烟;
10. 必要时提供缝补衣服的布料和线。
在此基础上,依据当时的物资供给情况,还要求力求改善一些日常生活条件,包括:
1. 每天都要有随时可以喝的开水;
2. 小米饭要做熟,且要去糠,细碾;
3. 每月每人需要保证吃到猪肉2斤。
在延安的日常生活中,最让人有“肌肤之感”的,莫过于饭菜的质量和伙食的标准。
延安的革命队伍有明确的伙食分配制度,分为大、中、小灶三种不同等级。1940年5月,任弼时担任中共七大筹备委员会秘书长,开始规划党内干部待遇,规定了按“大灶、中灶、小灶”来区分。
1941年11月,任弼时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,并设立中央办公厅。在李富春的帮助下,他开始整理和完善相关制度,最终正式建立了干部供给制。
1942年7月29日,西北局召开党委会议,讨论决定了该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伙食分配标准,将其细分为大、中、小灶三个标准,具体条件如下:
参加大灶的条件:
- 主要干部及相当级别的干部;
- 生活条件较差、年老且身体有病者;
- 党龄超过十年的党员。
参加中灶的条件:
- 主要科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;
- 党龄在七年以上,且年老或身体有病者;
- 从事特殊技术工作的同志(如医生、刻钢板工等)。
参加小灶的条件:
- 其他较低职务的干部;
- 一些特殊情况下,按需调整。
伙食标准:
- 大灶:每月要有八次肉,且每次4两;每月有四次馒头,菜中必须加油(4至5钱);米要细碾,米汤中加豆子。
- 中灶:饭菜按现有标准,且每天有三两肉。
- 小灶:每餐饭米面各一半,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饭菜的内容,保持菜品的变化。
关于来访的客人,会议上还特别规定:
- 特委、省委书记、省委部长需要在小灶就餐;
- 县委书记等需要在中灶就餐;
- 各部局的来客,则需与本单位干部一起就餐。
对于生病的同志,按病情可享受特殊伙食待遇。所有染病者的伙食需按要求调整,以确保其身体恢复。
随着大生产运动的开展,物资逐渐丰富,延安的生活条件也得到了一定改善。1944年,各机关部队和学校的供给标准如下:
- 大灶:每月2斤肉、15两油、30斤菜、1斤盐、45斤石炭;
- 小灶:每月4斤肉、1斤半油、30斤菜、1斤盐、70斤石炭。
这些标准被根据实际情况调整,以保证生活的基本需求。
对于一些特殊人员,政府还制定了专门的待遇政策。例如,医院病员、休养所的休养员将照顾至小灶标准,其他没有固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则会按照标准发放伙食补助。产妇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。
特灶标准:这种标准主要为中央领导、革命元老及外籍专家准备。比如,1938年,白求恩医生作为外籍医疗专家,在毛泽东的特别关照下,享受了优于常人的生活待遇。
随着延安的建设与物资的改善,伙食标准逐步细化,各种等级的食堂管理也开始了严格的制度化。1942年,中直机关食堂推出了详细的《饭厅规则》,规定了就餐时间、就餐秩序、以及特别情况的处理方式,确保每一位干部都能按标准享受饭菜。
对于当时的革命队伍来说,等级的划分并非仅仅体现在衣食住行方面,也体现在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。红军长征时期,虽然有一定的职务等级划分,但生活待遇几乎没有太大差异。然而到了延安,尤其是在陕北,根据革命队伍的扩展和组织管理的需求,严格的等级供给制逐渐成形。
---
通过以上改写,我试图保持原文的核心思想,同时通过增加细节和生活化的描述来丰富内容。希望您喜欢这个版本!
发布于:天津市红腾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